經濟澳洲高院裁定 Uber 須為司機繳納「薪資」稅,補繳 8,100 萬澳元
澳洲高等法院以 6 比 1 裁定,Uber 須為 2015 至 2020 年在新南威爾斯州的司機繳納 8,100 萬澳元薪資稅。法院駁回 Uber 的上訴,認定司機是員工、支付給他們的款項屬於薪資;後續年度的稅款可能使總額超過 1 億澳元。
澳洲高院裁定 Uber 須為司機繳納「薪資」稅,補繳 8,100 萬澳元
經濟澳洲高等法院以 6 比 1 裁定,Uber 須為 2015 至 2020 年在新南威爾斯州的司機繳納 8,100 萬澳元薪資稅。法院駁回 Uber 的上訴,認定司機是員工、支付給他們的款項屬於薪資;後續年度的稅款可能使總額超過 1 億澳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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